兩度釋法損法治基石

兩度釋法損法治基石

【本報訊】九九年六月三十日特區回歸兩周年前夕,卻是本港司法史上特殊的一天。一批法律界翹楚身穿黑衣,不喊口號沒帶橫額,無聲地由高等法院遊行至終審法院,以沉默抗議董建華為居留權問題,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五年後,人大又因政改問題再次釋法。

創傷至今未癒
在董建華不足八年的任期內,已經歷了兩次人大釋法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形容,九九年六月的釋法對香港法治的創傷,至今未癒:「傷痕深到今日都未能夠平復,好大傷害。」
當時,吳靄儀跟本港不少法律界人士一樣,感到悲憤,尤其是北京「四大護法」以侮辱和輕蔑的言詞攻擊終審法院法官,令本港法律界不得不站出來,表達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堅持。當時法律界強烈要求不可重蹈覆轍,特區政府也承諾不會輕易再由人大釋法,但去年三月正當本港各界還在討論政制改革的方向,北京中央突然宣布主動就《基本法》有關本港產生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條文,交由人大解釋,董建華卻說,釋法對香港是好事。
對於人大一而再的釋法,吳靄儀坦言已將法律界的希望打破,「釋法好似一個缺口,令內地法律變成香港一部份。」她批評,董建華經常將法治掛在口邊,但實際上對法治理解不深,更隨便因政治上的方便及需要,輕率地破壞法治基石,人大釋法固然是極端的例子,但過去七年多來,其他不少大大小小事情,都在慢慢蠶食香港的法治,不起訴《星島》前主席胡仙、23條立法的經過等,都是其中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