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景濤的胞弟馬景珊去年十二月在台灣內湖住所附近,持菜刀搶劫婦女皮包,昨日被士林地方法院以強盜罪判處八年有期徒刑,由於他是在假釋期間犯案,故除了判監八年外,還須服完前案的七年刑期。
法官詢問馬景珊為何再度犯案,他表示因為經濟壓力太大,才會犯案,有關方面發現他在犯事前數小時,曾持刀搶劫另一名女子,但因事主大聲呼救才未能得逞,其後他又轉向案中事主下手。
馬景珊○二年曾在獄中與兒子一同考上東吳大學哲學系,並於翌年六月獲假釋,馬景珊有意把經歷出書,但之後卻又再犯案。
馬景濤昨日表示會跟經理人夏玉順商談胞弟的事,他以國語說:「那是他的事,跟我們家已沒有關係,我謝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