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昨表示,自回歸以來至上月底為止,新界丁屋業主共拖欠政府約五千一百萬元的地租及差餉。當局已透過鄉議局及鄉事委員會,向村民作出解釋,要求村民盡早繳交。
馬時亨昨出席立法會會議,回答議員查詢時解釋,這些拖欠地租及差餉的新界丁屋業主中,部份人是因為出現經濟困難,又或對法例存有誤解,以為自己屬可豁免繳交地租及差餉類別,並質疑政府徵收地租或差餉的理據,所以未按時繳納。
根據當局統計,至上月底止,新界丁屋業主拖欠地租的金額達到二千七百萬元,涉及一萬一千多個地租帳戶;而拖欠差餉的也有一萬多個帳戶,涉及二千四百萬元。
馬時亨強調,當局過去一直透過鄉議局及鄉事委員會協助,向村民解釋可獲豁免類別,而有困難人士可申請分期繳交。差餉物業估價署亦會按法例,向當事人追收附加費或採取法律行動。該署過去亦成功追回部份被拖欠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