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三歲船務公司生產部策劃員文立己,涉於去年九月十日以手機展示女友的裸照要脅復合,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二十七歲女事主接受律師盤問時,承認案發期間仍與前度男友糾纏不清,指被告當時屬於第三者。
律師盤問事主時指出,事主因向被告借款三萬元而違反破產條例,被告曾於去年九月十九日往元朗警區報案,她於兩日後到警署協助調查,女事主才誣指被告刑事恐嚇。女事主並不同意。她解釋,被告曾向她說「死咗去,唔好令咁多男人咁辛苦!」又向她表明立場係黑社會,城中某名人是其契爺,她想過如不報警,會不停受到威脅。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四月一日裁決。
案件編號:STCC308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