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昨日向全國人大提交的工作報告顯示,內地司法機構去年處理的案件中,貪污案及集體訴訟均大幅增加,一年內有三萬多名官員被控貪污賄賂,其中,省部級官員被定罪的有六名。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表示,去年各級檢察機關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四萬三千多人,其中涉嫌貪污賄賂犯罪三萬五千多人、瀆職侵權犯罪八千七百多人。最高法院院長蕭揚則表示,去年全年共審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瀆職等案件二萬四千多宗,比前年增百分五點二一,判處縣處級以上官員七百七十二人,其中省部級六人。
蕭揚又指出,集團訴訟和群體性訴訟呈上升趨勢是去年中國民事審判的一個重要特點,共審結五十三萬多宗,上升百分九點五。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也顯示,去年共辦理了涉法上訪案件兩萬多宗,其中,群體性上訪有一千一百多宗,長期上訪案件有二千多宗。
兩份報告均未提及貪官增多、集體訴訟增多是否有聯繫,但許多集體上訪的事件,往往牽涉地方上的貪官,大有「官逼民反」之態。
另外,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昨日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時表示,今年要加強立法工作,重點放在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與在法律體系中起到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包括制訂緊急狀態法、企業破產法等。
本報記者/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