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中原集團主席
有人擔心,領匯無法上市會令房委會的財政很快出現問題。我認為問題不致這麼嚴重,關鍵是房委會肯不肯從傳統的營運方式的框框中跳出來。
過去,房委會收到的租金,用來交差餉與管理費也不足夠,還需要靠從居屋賺到的盈餘補貼。這兩年因停售居屋,房委會不得不厲行節約,削減人手,盡量把工作外判。現在看來,成績確實不錯。去年,如果不計新建公屋的建築開支,單以營運原有的公屋計算,收到的租金已夠差餉、管理費的開支,而且還錄得五億多盈餘。
這個結果顯示:如果今後房委會毋須再每年建這麼多新公屋,房委會就不會有財政問題。
有人或許認為這樣的假設沒有意思,因為現在尚有近十萬人輪候公屋,而政府亦有「三年內上樓」的承諾,不加建新公屋,如何完成這個承諾?
然而,香港已建好的公屋有六十多萬套,有三成家庭已住進了公屋,這個比例絕不小;相信除了新加坡,沒有一個城市可以比得上。房委會沒有必要不停加建新公屋,難道要全港市民都入住公屋才滿意?
如果想香港好的話,我們應樂意看到愈來愈多人可以不用住公屋,能夠以自己的能力買自己喜歡住的房屋。資本主義社會理應崇尚透過個人奮鬥,去追求個人幸福,而非齊齊爭取政府照顧,過一體化的生活。
如果繼續讓更多人入住公屋,香港可能算不上是資本主義社會了。眼前房委會最需要做的,不是加快興建新公屋,而是如何好好利用已建好的公屋資源,減少被人濫用。
長期以來,入住公屋的人多,願意遷出的人少。即使成了富戶,房委會也只要他們交市值租金,而不要求收回房屋,讓更有需要的人居住。對那些富起來的住戶,房委會還給他們特殊優惠,就是以一個遠低過市值的代價,把所住的單位賣給他們,讓他們永遠擁有。這種做法實在浪費社會資源。
為了更好地利用現有資源,房委會除了要不時檢討申請入住公屋的資格外,還應制訂強行遷出的準則,要住戶每三年申報一次,合資格的才可繼續住。當然,入住資格與遷出標準毋須一樣,譬如收入比入住資格高一倍的才要遷走。這樣,一定可以收回更多單位給輪候的人及早入住,房委會亦可節省很多建新屋的開支。
從社會的整體房屋需求看,七八十年代,由於新生家庭大增,地產商已建了不少四五百呎的細單位。隨着出生率下降,未來新結婚的家庭一定大降,「上車盤」一定供過於求,情況一如小學學位過多一樣。
既然社會上的細單位已過多,房委會便毋須再浪費資源去建細單位。將來二手市場上的細單位供過於求,租金及樓價自然會跟着下跌,社會對公屋的需求也可能不如今天那麼緊張。因此,我不贊成房委會再興建太多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