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原來以五元租看一本漫畫,竟然可令本港漫畫出版商在一年內損失高達二億五千萬元。香港漫畫聯會希望政府修訂《版權條例》時,能將漫畫作品的租賃權撥歸版權擁有人,藉以保障版權擁有人的利益。聯會又反對政府於《版權條例》修訂中,放寬平行入口貨物(即水貨)進口限制的建議,認為這會進一步打擊本地漫畫市場。 記者:黃秋豪
聯會會長黃玉郎昨日在記者會上稱,由於受到盜版漫畫、水貨漫畫及漫畫租賃等影響,漫畫出版商近年的漫畫銷售額急跌。聯會秘書長溫紹倫舉例說,本地漫畫出版商九九年每月的平均印刷量有三千本,而去年已大跌至每月只得一千八百本,跌幅達四成。
黃玉郎強調,由於現行《版權條例》並未列明漫畫租賃權屬版權擁有人所有,所以漫畫出版商可說是任由本港近四百間租賃漫畫的商舖魚肉,去年就令版權擁有人損失二億五千萬元。現時《版權條例》只列明電腦程式及聲音紀錄的租賃權才屬版權擁有人,而政府擬將之延伸至電影作品。「點解淨係延伸至電影?我哋要求政府一視同仁,將建議延伸到漫畫。」
他指出,水貨漫畫也令本地漫畫出版商難於生存。「同一本漫畫,香港版要成三十蚊,國內版只需人民幣四元八角,本地出版商根本冇得爭。」
除要應付正版水貨,本地漫畫出版商又要應付盜版水貨,溫紹倫指,○二年漫畫出版商因盜版漫畫而損失一千五百萬元,所以聯會反對政府於《版權條例》修訂中,放寬水貨進口限制的建議,並盼政府維持現有做法。
黃玉郎說,聯會已經去信工商及科技局表達對修訂《版權條例》的意見,今日與該局官員討論有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