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隊長官隱瞞遲到 認疏忽停職

民安隊長官隱瞞遲到 認疏忽停職

【記者陳沛敏報道】一名負責羅湖管制站人群管理工作的民安隊長官,早前遲到近兩個半小時報到,填寫紀錄時卻依舊寫上準時報到的時間,一度引起部份同僚不滿,並懷疑他因此可申領較多津貼。民安隊經調查後證實他誤填報到時間,下月起停止其羅湖的職務以作處分。
民安隊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經調查後證實該隊一名姓廖的長官,去年十二月十四日早上在集合地點未能趕上五時半出發往羅湖管制站的接送車輛,須自行乘車到羅湖管制站,並於七時五十五分抵達。廖承認當時曾錯誤地將報到時間寫成五時半,「經提點後才改為七時五十五分」。

認為不涉騙津貼
發言人續稱,民安隊現決定於下月起,停止聘用這名人員在羅湖管制站執行人群管理任務,作為處分。對於為何不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發言人解釋,調查後接納該名人員的解釋,相信他填報錯誤的報到時間屬疏忽,不涉及騙取津貼,因此認為內部處分已足夠。
根據民安隊調查所得,該名人員當日凌晨返回基地休息,等候早上報到及出發,但因響鬧裝置失誤,未能準時報到。根據民安隊現行規章,當值人員按不同級別可申領現金津貼,長官級人員當值每小時可申領六十多元津貼。而在羅湖擔任人群管理任務屬民安隊中「長散」工作,一星期工作可達五天,每天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