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一名前助理經理,涉嫌於市建局公布重建項目前,預先通知友人重建地點等機密資料,再與友人合租或購入將會重建地區的單位,騙取市建局發放賠償逾二百萬元,前助理經理從中獲利二十七萬元,他原否認串謀欺詐及公職人員串謀接受利益共五項罪,早前改口認罪,昨被判囚三十二個月。
四十一歲被告陳靈偉,被控於○二年六月至○四年四月間,串謀其友人葉華明,就五個位於保安道、新填地街、第一街、洋松街及利東街的重建項目,欺騙市建局,令市建局就其中四個項目,發放逾二百萬元賠償予被告及葉,控方指兩人對分賠償,被告可得二十七萬元。
案件編號:DCCC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