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亨追慶豐金4367萬

永亨追慶豐金4367萬

【本報訊】永亨銀行入稟高等法院,向上市公司慶豐金(501)及其全資附屬慶豐金鋪,追討4367萬元欠款及相關利息、訴訟費用及其他補救措施。
原告人永亨銀行上周六入稟高院,向慶豐金鋪和慶豐金追討欠款。98年1月20日慶豐金與永亨銀行簽訂擔保協議,為旗下全資擁有的慶豐金鋪作出貸款擔保。今年1月31日永亨代表律師向兩者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償還全部餘額貸款,但對方未能達要求;最後要入稟高院索償。
另外,永亨上周六又入稟高院,向慶豐金主席陳發柱和副主席陳發樑,及其私人公司Falconinvestmentcompanylimited追討1590.6萬元及有關利息、訴訟費用和其他補救措施。事緣陳發柱和陳發樑向永亨貸款,以Falcon持有1.13億股添發慶豐(661,現稱中國資源開發)股份作抵押,最後陳氏二人未能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