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流行的一些看法相當令人莫名其妙。例如,言之鑿鑿,肯定說好了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就是董建華的繼任人,而關鍵只在讓他當特首兩年還是五年。
其實,董建華一旦辭職,身為「與行政長官共同進退」、任期不能長於行政長官任期的問責官員,曾蔭權怎樣仍能繼續不退而安享其政務司司長職位,都需要解釋清楚。就算能繼續當政務司司長,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按照《基本法》第五十三條,曾蔭權會代理行政長官職務,為期不超過六個月。
新的行政長官是要經按照第四十五條舉行的選舉產生,然後由中央任命的。要當行政長官,曾蔭權必須參選,而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公職人員須先辭去公職,才有資格得到提名。曾蔭權必須先辭去政務司司長的職位才能得到提名。辭掉司長職務,自然更不能代理行政長官職務了,代理之職,就依次序落在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身上。假如唐英年也參選,他也須先辭職,依次序代理特首之職就落在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身上!
猜測曾蔭權接替董建華而任期只是兩年的人,理據是「挺唐」派和「挺」其他熱門人選的派別,認為等兩年可忍,等五年就太渺茫,因而不能接受。可是,即使兩年,誰知隔了一個精於運用權術的行政長官的「朝代」,香港形勢會變成怎樣?可能時機已過。而曾蔭權一旦「登基」,必然四面楚歌,十面埋伏,友少敵多;莫說兩年,可能一年就做不下去了。
與其沉迷人治秘聞,不如關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