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旗兵頭部中槍 索償千七萬開審<br>無味神探轟警方疏忽

剿旗兵頭部中槍 索償千七萬開審
無味神探轟警方疏忽

【本報訊】九二年剿匪被「省港旗兵」槍傷、喪失味覺的「無味神探」督察陳思祺,向警務處長及退休總警司岳誠索償一千七百萬元一案,昨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代表陳思祺的律師指警方明知賊人剛械劫金行,仍不派飛虎隊對付,反而讓沒有應付持槍賊人訓練的陳思祺帶隊剿匪,結果陳被AK47射擊重傷,影響一生。 記者:梁偉強

四十一歲的陳思祺於八三年加入警隊,任職警員,短短四年已升為督察,但受傷後便無寸進,近年更由重案組轉做文職,駐守觀塘區情報組。

聞上膛聲仍被命拍門
陳思祺昨在庭上供稱,總督察張毓峰於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向他及另外兩名督察級人員,指油麻地日前發生的金舖劫案,已發現兩名疑犯,着他到大角嘴利得街一單位調查,又指劫匪犯案時曾用類似手槍物體,提醒他帶避彈衣。
當日陳思祺接獲任務,便策劃行動,帶隊十人,因有另外兩隊重案組執行突擊搜查行動,只能在裝備房取得三件避彈衣,當時的警司岳誠,也陪他出動,但張毓峰沒解釋岳誠何以要跟着去。
根據原告的開案詞,當日陳思祺在目標單位外,聽到屋內有槍械上膛聲響,便立刻通知岳誠,但岳誠仍下令繼續行動,惟有拍門調查,表露身份,屋內人拿槍向門外掃射。
陳思祺見有隊員中槍,要求撤退,其間岳誠下令關上大閘,陳思祺發現仍有隊員未撤出街外,欲撬開大閘,樓上便傳來爆炸聲。
稍後陳頭部中槍,岳誠將他拖到毗鄰店舖,脫去其避彈衣便離開,陳迷糊中向消防員求救,被送入院搶救。

五警及十二途人受傷
這宗警匪槍戰中,該批「省港旗兵」以AK47步槍向警員掃射,並投擲了四枚手榴彈,造成五名警務人員及十二名途人受傷,岳誠亦遭同袍開槍誤傷,陳思祺則頭部中彈,子彈從左前腦射入,穿過鼻竇、上顎及舌頭,由下顎而出,留醫兩個月。
原告律師昨在庭上指出,警方沒向陳思祺提供對付持槍賊人的訓練,又明知賊人械劫金舖,仍不調派合適隊伍應付,又無醫護人員支援,沒有給陳即時治療,律師又批評岳誠不稱職,聽到槍械上膛聲時,仍不下令撤退及召飛虎隊,故陳思祺受傷,警務處長及岳誠,均有疏忽,陳思祺作供未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478/2003

陳思祺九二年帶隊剿匪,遭匪徒以重型槍械反擊,頭部中槍險死。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