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資訊。香港房屋協會是一個非牟利房屋機構,最近推出「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面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香港中環郵政信箱86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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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太問:我居住在一幢多層大廈,經常遇到業戶之間因家居噪音、飼養寵物、非法外牆裝置等問題互相投訴。請問應如何處理這類糾紛?
答:業戶可向法團委員或管理公司反映雙方的糾紛,由法團委員或管理公司職員擔任調解員,從中調停,用復和調解的手法,協助衝突雙方解決問題,修補鄰舍關係。
復和調解手法的好處:
‧鼓勵業戶修好,讓彼此恢復原來融洽的關係。
‧調解會議是自願參與,調解員可替雙方找出最能為各方接受的解決方案。
‧省卻雙方的法律訴訟費用。
調解會議的內容:
‧簡介——調解員自我介紹、介紹所有參與者及解釋會面的原因。
‧當事人的解說——讓當事人先從自己的角度講述事件發生的過程,及估計別人在事件中所受到的影響。
‧投訴人的解說——讓投訴人訴說事件發生的背景及經過,描述自己及家人因該事件所受到的影響,並講述自己在這處境下的需要。
‧分析事件的對與錯——調解員可從法理角度(如是否違反公契、建築物管理條例等)、情理角度引導雙方對事件進行討論,幫助雙方判斷事件的對與錯。
‧結束(協議)——調解員應總結討論的結果,跟雙方達成清楚的協議,並由雙方簽署。
調解員的角色是衝突雙方的「和事老」。在調解過程中,運用適當的技巧,敏銳的觀察力,靈活地於業戶之間斡旋,排難解紛,達致雙方和解,回復祥和的鄰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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