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立法禁性騷擾

六月立法禁性騷擾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透露,禁止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已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國務院六月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內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一九九二年四月頒布、實施。全國婦聯兩年前受全國人大委託,着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的前期工作,至去年年底完成修訂草案,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顧秀蓮表示,當前婦女在單位受到性騷擾的情況確實存在,很多接受調查的婦女都希望能通過立法來防止。因此,這次《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時特別加了一句「禁止對婦女性騷擾,單位要採取措施防止工作場所性騷擾」。

網民:應防性感女騷擾男性
不過,性騷擾的定義及如何處罰性騷擾,這次法律修改中並沒有具體規定。內地網民對只立法禁止性騷擾女性表示不滿,有人在新華網留言說:「反對對婦女性騷擾是對的,但也應反對對男性性騷擾。現在的普遍情況是,男性着裝整整齊齊、規規矩矩,女性反而奇裝異服,以暴露為美,在男性眼前晃來晃去,無異於對男性性騷擾。」
《新京報》/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