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之子運大麻花囚三年

書記之子運大麻花囚三年

【本報訊】先父為內地區委書記的一名男導遊,替人販運新興的毒品大麻花,賺得幾百元,卻付出沉重代價,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三年,本案毒品共二十一公斤,市值逾六百萬元,為歷來最大宗大麻花案。
三十六歲被告鄭崑然,昨承認兩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罪,案發時從事導遊,育有兩子,與妻租住西環一單位,辯方大律師關唐利指被告收入不穩定,遂替業主販毒。

歐美流行新興毒品
大律師指,被告去世父親為廣東陽江區委書記,母為教師,亦為僑聯辦科長,被告在八二年持單程證投靠祖父母。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三月九日在干諾道西被海關截查,發現其手持的膠袋內藏大麻花,其後海關再到其住所,撿獲大批大麻花,共重二十一公斤。
海關破獲本案時,曾指大麻花為近年歐美流行的新興毒品,較大麻草易生迷幻感覺,其「四氫大麻酚」含量,較大麻草高出三、四倍,一克大麻花售價三百元,較大麻草貴三倍。不過,法庭現只有大麻油、大麻精及大麻草的判刑案例,暫時只能視大麻花為大麻草判刑。
案件編號:HCCC2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