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有權罷免國家主席

人大有權罷免國家主席

根據中國憲法,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並擁有選舉和罷免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國家中央軍委主席的權力。全國人大在每年三月舉行全體會議,休會期間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行職能。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巿、自治區的人大會議選舉產生,任期五年。
本屆全國人大代表總人數為二千九百八十多人,是全世界人數最多的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