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彌敦道昨晨上演招牌爭奪戰。一名聯誼會女東主,不滿食環署人員清拆其店舖招牌,但對旁邊另外兩個燈箱招牌卻置諸不理,認為當局處事不公平,一時情緒激動要奪回被充公的招牌,雙方一度在街頭角力對峙。經兩小時僵持後,要勞動警員強行將她拉開,把招牌交予食環署處理,事件始告一段落。
現場為旺角彌敦道七百三十一號振宜大廈,上址開設了兩間賓館和一間聯誼會,三舖均在大廈入口處擺放約兩呎闊三呎高的座地招牌,兩間賓館的招牌更裝上光管,插上電源以燈箱形式招徠生意。
昨晨十一時許,十多名食環署職員在旺角區內掃蕩違例招牌,巡經上址時把聯誼會的招牌拆走搬上貨車,其餘兩個燈箱招牌則由賓館職員拔走電掣搬到大廈大堂,三樓聯誼會的姓脫女東主接報趕至,見食環署處職員只是單單拆走其招牌,認為受到針對,情緒十分激動,與現場的食環署職員理論。
職員解釋須要有機電署人員在場始能清拆有電源的招牌,這是當局的指引,並非處事不公平,惟女東主不接納解釋,強行攀上貨車搶回招牌,並緊抱招牌與食環署職員角力對峙,要求職員「一係全部招牌搬走,一係全部招牌擺低!」
食環署人員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勸喻不果,女事主更數度與職員拉扯角力,經兩小時僵持後,警員終強行將女事主拉開,協助食環署人員搬走招牌後離開。
食環署發言人就事件作出回應,表示由於他們的職員未有受過電力的專業訓練,因此是不會接觸有電力裝置的阻街物品,而會將轉交機電署跟進。
不過,發言人承認,機電署接報後只會研究有關物件的電力裝置是否合法和安全,而不會理會其是否阻街。但發言人表示,這類燈箱招牌大多是非法駁電,所以機電署是有權取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