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隨便交代 - 李純恩

不要隨便交代 - 李純恩

董建華在北京開政協會議,被香港記者問到辭任特首一事,只說在適當時候,會出來交代。「交代」一詞本來是中性的,但在大陸,卻另有含意。
在中國大陸,只有當一個人做錯了事情之後,才要出來交代。一個貪官,貪污醜事東窗事發,被「雙規」起來。
「雙規」的意思,是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作交代。一個大陸幹部被「雙規」,也就是犯了錯誤,被有關當局抓住,關在一個地方,勒令將罪行供出來。所以,在大陸做官經商,聞「雙規」而色變。「雙規」只是開場,戲肉就是「交代」。
「交代」之前,還有冠詞,或是「老實」,或是「坦白」。一個被「雙規」了的人,一定面對審訊,審訊者盤問,被審者狡辯,拉鋸之下,審訊者生氣了,「啪」地拍了桌子,震得桌上茶杯煙灰缸亂跳,在被審者愕然色變之際,厲聲喝道:「×××,對於你的罪行,必須坦白交代!」被審者或許就被這種氣勢嚇着了,或許也只為權宜之計,便交代了起來。只是交代得是否老實和坦白,還說不定,只管順着審訊者的意思一路講,審訊者便叫書記一路記,記了厚厚一叠,這就叫「交代材料」。所以,在大陸,千萬不要張口閉口就叫人「交代」,你算老幾,要老子交代,大耳光搧你!在大陸,也不會有人儍得自己跑出來說,「我會交代」,因為說了這一句,就已經自己認罪了。
這一點,香港人不大明白,所以用得很隨便,屁大的事情都要交代。只是,香港人不明白不要緊,董先生現在不是香港人了──國家領導人嘛──那就不可不明白了。不然的話,到了北京動不動就自我交代,好像投案一樣,那是要出笑話的。再說,董先生要知道,在「交代」前面,還有「坦白」和「老實」,你說你對自己的辭職原因的交代,能「坦白」能「老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