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出售無標籤美容品

中醫診所出售無標籤美容品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香港出售的消費品如涉及用者安全,如護膚品等,因可能含刺激性物質,若不當使用會致受傷,故須附加雙語安全標籤,以確保符合安全標準。有讀者揭露,一間中醫藥診所在沒有醫師的診斷下,出售並未貼上標籤及警告字句的美容產品,令用者擔心得不到保障。

「全部包裝上面,乜嘢標籤同字眼都冇,雖然搽完塊面白啲,但乜成份都唔知,對客人好似好冇保障!」自言愛美的梁小姐向本報反映,指坊間一中醫藥診所出售沒附加標籤的美容品,懷疑觸犯法例。

擔心會有後遺症
梁小姐擔憂道,半年前從友人得悉一中醫藥診所專治皮膚問題,有受暗瘡問題困擾朋友,亦被該診所醫師治好,故一眾友人趨之若鶩往求診。
她續稱,有友人向醫師求診,部份未獲診斷便即場於診所內購買洗面奶、爽膚水及面霜等,惟所有產品沒有列明成份及指引,部份友人使用後皮膚變白,故令人擔心成份不明。
「有問題短期內未必會知,若長期使用有問題產品,我都好擔心將來會有後遺症。」梁小姐遂向本報求助盼跟進。
記者往位於炮台山一商廈的香港廣慈醫藥診所查證,甫開門便發現內裏座無虛席,大部份為年輕人,以女性較多,當中不少均滿臉暗瘡,但亦不乏皮膚光滑人士。記者到服務櫃位表示要購買面霜,護士隨即遞上一個細小的白色藥膏盒。

盒上沒標籤字句
該盒「面霜」容量甚少,份量估計只夠使用四、五天,「面霜」呈淡橙色,甫開蓋便傳出陣陣中藥味。盒上沒有任何標籤或字句,亦沒有成份及使用方法。
香港海關函覆稱,會跟進事件並把產品轉交政府化驗所化驗。香港供應的消費品,包括護膚品或化妝品,其安全均須受《消費品安全條例》及附屬法例所規管。
在條例規管下,以護膚品或化妝品為例,這類產品可能含有刺激性物質、漂白劑或易燃物,不適當使用會導致受傷,因此,有關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應附加警告標籤,提醒消費者小心使用產品,避免發生意外。
本報聯絡香港廣慈醫藥診所查詢為何其產品沒有成份標籤等問題,職員着記者留下電話,謂會通知診所醫師回覆,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應。

須列明使用方法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暫未接獲相關投訴。一般而言,若產品含西藥成份,則必須註冊;若一般藥用性產品,亦須列明使用劑量及方法等,以提醒使用者。市民如有疑問可向衞生署及海關查詢。(○一三一○○六)

話你知:按個別產品評估
海關稱,《消費品安全條例》規定,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須在貨品附加雙語安全標籤,以確保貨品的存放、使用方法等符合安全標準。
在決定產品是否應附加雙語安全標籤時,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必須按個別產品的情況進行評估。評估過程中,有關商號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及其銷售對象。
若證實產品不安全,海關會檢控有關供應商,違反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

記者往香港廣慈醫藥診所,毋須診症便即場買得沒有標籤面霜(圖)。

位於炮台山的香港廣慈醫藥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