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價交換(下) - 李牧童

等價交換(下) - 李牧童

「為了得到一些東西,我們便需要付出同等的代價。」倘若真的如此,倘若收穫意味着需要付出同等份量的犧牲,那我們為何仍要努力不懈?為何自討苦吃?
因為即使「等價交換」真的成立,當中所指的「等價」是以世界觀(客觀)作為衡量標準,然而,每個人的價值觀並不相同,而且會隨着年齡、環境、際遇改變。眼前放着一個五千元的LV手袋,一盒五十元的高達模型,一粒五毛錢的果汁糖,女人、小男生、小童各取所需。三件產品的客觀價值天差地別,可在不同人的心目中卻有着不同的主觀價值。某人本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級行政人員,離職後走到街頭畫畫為生,別人認為他是個痞子,為啥作出巨大犧牲?別人認為巨大,可他看見的未必一樣大。換了是數年前的他,他也會感到自己不可理喻,可現在的他有另一套價值觀,他覺得「超值」。

當價值觀不同,等價交換原則便未必成立。然而,不少人在愛情領域中仍想獲得等價交換。「我本將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為何你不能同樣地愛我?」「我對你這麼好,何以你這樣對我?」價值觀不同,對愛情在人生中的比重自然有別。假設你的比例是愛情60%、親情20%、友情10%、事業10%;而我只給愛情30%。假定我倆皆付出了100分的努力去愛對方,那麼你的愛情量是60(100×60%);而我,不過是30(100×30%)。
我這樣去計算愛情,會否令你覺得很無稽?Bingo!當你嘗試去計算愛情,計算你和他誰比誰愛得較多,你也同樣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