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很喜歡看漫畫,本地與日本的同樣追捧。最後追看的一套漫畫,已經是三年多前浦沢直樹的《Monster》。動畫仍然有看,《TheIncredibles》十分精采,迪士尼將在明年失去PIXAR這個天才橫溢的合作夥伴,影響巨大;宮崎駿的《哈爾移動城堡》我熱切期待。
仍看電影動畫,電視動畫卻甚少接觸了,上周末夜碰巧看到《鋼之煉金術師》的首播,令我打算追看。「人沒有甚麼犧牲的話,就甚麼都得不到。為了得到一些東西,就需要付出同等的代價,那就是煉金術的等價交換原則。」是這句對白吸引了我。
中學時我讀理科,在化學和物理上都有一個能量守恒定律:「在化學反應中,反應物的質量總和,與生成物的質量總和是相等的。」「物質既不能消滅,也不能創造,它只是從一種形式轉變成為另一種形式。」簡言之,沒有東西可以憑空被創造,任何東西都是另一種物質轉化而成的結果。
大學時我讀工商管理,在商品交易中有這一條法則:「在市場上做買賣,只能講求等價交換,而不能要求買賣的任何一方無條件奉獻,否則便有違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就是不公平、不道德。」不公平交易無法持久,沒有免費午餐,沒有不勞而獲。
小學時我就讀基督教學校,可我沒因此而成為信徒。曾經有不少基督徒朋友企圖說服我加入教會,「信主,你便能得到永生。」或許是我的朋友詮釋得不夠好,我對他們所講的「交換條件」感到甚為反感。原來信仰也是一宗交易?那麼,愛情,會否亦是一種等價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