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業批評嚇退投資者<br>食環署三招嚴打無牌食肆

飲食業批評嚇退投資者
食環署三招嚴打無牌食肆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建議嚴打無牌經營的食肆,建議一經裁定無牌經營後的半年內,該署都會拒絕有關處所的牌照申請,即有關負責人或公司被定罪後半年內也不能再申請食肆牌照,若繼續營業署方會申請封閉令;但飲食業批評,有關建議扼殺食肆經營,嚇退投資者。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討論有關無牌食肆的管制措施,食物環境衞生署建議三項措施,加強打擊無牌食肆,包括一旦發現無牌食肆,會立即採取法律行動;其次是停止處理無牌食肆負責人所遞交的牌照申請。第三是若有關食肆負責人或公司,一經定罪為無牌經營,食環署在定罪日期起半年內會拒絕有關處所的牌照申請。假如食肆仍然營業,署方會申請封閉令。

促精簡發牌程序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伍得良批評,有關措施是扼殺食肆發展空間,相信會嚇怕投資者,「開一間食肆要過千萬,如果半年都唔可以攞牌,又要畀租畀人工,即係叫人唔好做食肆」。他強調,政府應檢討食肆牌照申請的繁複程序,應用一站式或一條龍方法,加快申請時間,更可考慮由認可人士簽發證明後,才發出臨時牌照。
該委員會昨日討論到精簡食物發牌事宜時,食環署官員強調,申請人在提交衞生、樓宇、消防及通風方面符合規定證明書後,最快可在二十一個工作天內發出暫准牌照。此外,食環署預計在本月底會有首批內地冰鮮豬輸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