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何事請辭? - 李怡

李怡專欄:何事請辭? - 李怡

董伯請辭,雖不能說已成定局,但看來是八九不離十了。中央說甚麼讓董任政協副主席是肯定董過去七年多的貢獻,甚麼希望加強香港和中央的溝通等等,不僅是廢話,而且是美麗的謊言。要以政協副主席來肯定董特首的貢獻,為甚麼又不以此來肯定何特首的貢獻?要加強與香港的溝通,只須勿向香港隱瞞沙士疫情或紅火蟻氾濫就足夠了,何須勞煩政協副主席?
中央何時以及因甚麼事情對董伯開始不信任?是討論董伯請辭一事的關鍵。
中央對董伯的不信任,不是源於港大民調風波,不是因為多年來董伯的民望持續低迷,不是因為兩次「七一」大遊行,不是因為香港不斷有人叫「董建華下台」……,總之不是因為董伯的政績不彰。那麼因為甚麼?
筆者認為,中央對董的不信任,源於董在處理香港政制檢討問題上,違背了中央的意圖,為中央製造了麻煩,即所謂「添煩添亂」。

一黨專政的中共政權,是絕對不容許人民普選的。這牴觸了北京的底線。董伯做錯的第一件事,就是○三年底,在準備二○○四年施政報告時,原擬大篇幅地提出○七特首選舉和○八年立法會選舉的政制檢討,並以之列入二○○四年施政議程中。了解香港民意趨勢的人,都知道這項檢討在香港全面展開之後的必然結果就是「雙普選」。中央豈會不知?於是立刻向董伯叫停,阻止了他在二○○四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制檢討的全面討論。這是董伯未了解中共政權本質的、違背上意的缺失。
其次,中央叫停這件事,本是內部通傳,是不宜公開的。但董伯卻公開表示這是「中央叫停」,由此而在香港及國際社會陷中央於不義。這是北京難以容忍的。
其三,是董伯仍不領會北京的意圖,沒有在政制發展上呈請人大常委「釋法」,以致要人大常委在既沒有香港終審法院提出呈請、也沒有香港特首提出呈請之下,違反《基本法》所定在去年四月六日主動「釋法」,進一步陷中央於不義。

其四,人大常委在去年四月六日的釋法原文,提出香港政制是否需要修改,由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提出報告,人大常委根據這個報告「確定」。筆者相信,中央當時已向董伯示意,要他在「報告」中提出否定○七、○八雙普選的意見。這樣,人大常委加以「確定」,就完全符合四月六日的釋法文本了。但董伯在「報告」中只提了一些原則,並沒有提出要否定○七、○八雙普選。因此,迫使中央再次赤裸裸伸出干預之手,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由人大常委作出「決定」,否定○七、○八年雙普選。
董伯不領會中央意圖,迫中央插手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並引致國際輿論包括人權組織和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的嚴厲批評。中央對董伯可說不滿已極,無法容忍。胡錦濤提出「查找不足」後,中央對董的明裏暗裏的疏離,董已心領神會。知情識趣的他,提出請辭是免不了的事。
董伯為甚麼不能領會中央意圖呢?從上述四點看來,香港前年「七一」大遊行的民意取向仍是主導他行為的動力。從這個角度來看,董伯未必像一般輿論所說,惟北京的意旨是從。但在「一國兩制」之下,特首這位子也確是太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