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近一千五百萬資產充公

詐騙集團近一千五百萬資產充公

【本報訊】本港警方與菲律賓當局於○一年攜手合作,成功打擊一個利用香港洗黑錢的龐大跨境詐騙集團,高等法院法官馬永新昨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充公詐騙集團一千四百八十萬元財產,打破充公「火百合」淫業集團一千四百三十萬元資產紀錄,成為引用此例的最大筆充公資產。
涉案詐騙集團以菲籍漢AmadorPastrana為首,Pastrana據說已潛逃美國,他雖年僅三十二歲,但自九七年犯案以來,估計詐騙近四億港元。
據資料顯示,律政司申請的充公令,除針對Pastrana,亦涉及二十間公司,本案亦是首宗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引用「潛逃者法律程序」成功發出充公令的非毒品案。

首宗非毒品充公令
Pastrana的詐騙集團於一九九七年開始活躍,最初以菲律賓為根據地,其後轉移至泰國,集團成員利用香港的國際聲譽,在本港開設逾一百間空殼公司,並致電世界各地人士,訛稱有公司將在美國上市或已上市,吹噓投資回報豐厚,利誘事主買股票,投資者付款後,集團便採拖字訣,兼利用持有香港銀行戶口的公司,清洗黑錢。
本港警方及菲律賓當局,於○一年採取聯合行動,成功打擊該集團,○二年更有一名菲籍集團成員被判入獄七年零四個月。
案件編號:HCMP422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