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設海外重大事故應變機制

擬設海外重大事故應變機制

【本報訊】南亞大海嘯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派員到災區協助港人,卻被指應變不足。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日表示,正研究設立常設機制處理涉及港人的海外重大事故,屆時可能需要動員多個政策局及部門,一旦要派出大批人員到海外協助港人,更須與外交部和海外的政府聯繫。

未必需要立法
李少光昨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後稱,在南亞大海嘯後已作出檢討,研究日後一旦發生同類規模的海外事故,而又牽涉港人時,政府如何可以做得更好。他強調,現時當局已有應付大型災難及事故的應變計劃,也有協助在海外遇事港人的機制,現正參考這些計劃作為藍本,擬訂處理涉及港人的海外重大事故應變機制。
他舉例說,該計劃包括怎樣可以在第一時間掌握足夠資訊,以決定動員的規模。同時,面對海外重大事故,保安局及警方未必可以一力承擔,可能牽涉醫療等其他部門,機制是為協助各部門順利工作,提供平台協調。
由於處理海外事故須與外交部配合,機制實行前也須與外交部商討,但未必需要立法。
至於近日發生的槍擊案,他強調,警方正全力追查,不排除涉及買兇殺人或聘用內地殺手犯案,但這些案件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