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發怒 洗手洗至皮脫落<br>車禍青年染怪病 母代索償96萬元

容易發怒 洗手洗至皮脫落
車禍青年染怪病 母代索償96萬元

【本報訊】一名自小患有成長障礙症的十七歲青年,六年前過馬路時遭貨車撞倒,意外後導致有強迫症及創傷後遺症等病徵,一日多次洗手十至十五分鐘、容易發怒、畏高、記憶力減退,當他看見貨車,或新聞報道有關意外事件時,亦感到害怕,須即時關掉電視。其母代兒子入稟向肇事司機追討九十六萬元賠償,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訊。 記者:陳詠詩

原訴人江笑芬代表兒子吳嘉浩入稟,就兒子所受傷痛、日後收入損失及醫療費用等,向當日駕駛貨車的司機楊國樑追討九十六萬元賠償。雙方現就賠償金額進行聆訊。

過斑馬線被撞
事發於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吳當時只有十一歲,他經斑馬線過馬路時遭楊駕駛的貨車撞倒,右眼眉裂傷及右膝疼痛,吳送院當日出院,及後因暈眩及不斷嘔吐,再度入院,經檢驗頭骨並沒有裂傷,住院兩日出院。
原訴一方指出,吳自小患有全面成長障礙症,兩歲開始學習單字,至三、四歲才學習完整句字,較同齡小孩遲緩,跟學校同學溝通亦有困難,表現被動,但從沒有強迫症病徵出現。吳母昨供述兒子幼時舉動,指兒子常固執地將鞋子放回同一位置;兒子一歲時會於深夜醒來,自行開電視觀看心愛的「多啦A夢」卡通影帶,情況持續一年,日間亦不斷重複觀看。

洗澡期間大笑
原訴指吳因交通意外,才開始出現強迫症病徵,意外後十八個月情況最嚴重,吳一日內洗手多次,每次長達十至十五分鐘,持續一年之久,甚至洗至手皮脫落;洗澡逾半小時,其間會大笑;還有畏高、記憶力減退、大力關門、不斷檢查書包等情況,吳跟同輩的關係更差,常遭同學欺負。此外,意外令吳害怕過馬路及乘搭交通工具,患有心理創傷後遺症。
但根據辯方引述醫生報告指出,吳自小便有全面成長障礙症,在交通意外前,已發展至強迫性症狀,與意外無關。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PI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