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數調查局權力等同證監

核數調查局權力等同證監

【本報訊】政府就加強監管上市公司核數師提出建議諮詢市場。政府建議設立財務匯報局(FRC),下設審計調查委員會(AIB)及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FRRC)兩個委員會(見圖)。其中會為AIB賦予與證監會同樣的調查權力,可要求涉嫌違規核數師交出文件及出席調查,若被拒絕可向法庭申請搜查令。

會計師公會副會長陳茂波不擔心AIB會出現權力過大情況,因為現時公會的調查進展較慢,「是因為牙力不夠」,而且建議只針對上市公司問題的取證,涉及公眾利益。

四方出資年經費千萬
根據政府的建議,FRC由不多於11人組成,由特首委任,任期不超過3年,設有非執行主席及行政總裁各一。政府公司註冊處長為當然成員,證監會、港交所(388)及會計師公會各自提名一人,上述四方各出資250萬元成立儲備金,另外首3年每年各自提供250萬元作為開支,即每年1000萬元。馬時亨指出,FRC會於公司註冊處辦公,基本營運經費會由該處的營運基金承擔。

FRC將下設AIB,FRC行政總裁作為AIB的領導,負責調查上市公司或上市基金的核數師違規行為。AIB有權要求核數師交出紀錄及文件,可要求被調查者出席面見,遇上不合理拒絕可向法庭求助,另外又可向法院申請手令進入物業、搜查並檢走文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指出,新建議可提高調查效率。對於建議不另設覆檢或上訴機制,他指AIB會向FRC董事會匯報,而董事由獨立人士組成,加上AIB不負責紀律制裁,會交由會計師公會處理,相信已有足夠制衡,他亦不希望架構過於龐大。

FRRC負責查訊帳目
至於FRC下設的FRRC,每當有需要就上市公司或上市基金的財務資料進行覆核,研究是否符合法律及會計規定,有權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資料及解釋,並可要求作出修正或補救,遇上不合作時FRRC亦可要求法庭協助,尋求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