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巿萬州區一名男子,以欺騙手段強迫多名女子在深圳、重慶等地賣淫,並根據其容貌,迫她們完成三萬至六萬元的「任務」才能「贖身」。他日前被萬州區法院判處入獄十一年,並罰款五萬元。 該名陳姓被告為萬州區白羊鎮人,被控在前年初,與幾名同夥以談朋友、介紹工作等名義,將在深圳市務工的八名女性,騙至他在寶安區甲安村等地的出租房內,以禁閉、拍裸照、綑綁、毆打等手段,逼迫她們在市內一些娛樂場所賣淫,各人要完成不同的「任務」後才能獲得自由。陳又曾把七名女子從深圳騙到萬州,在當地娛樂場所賣淫。 《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