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收到了怡保的友人來電,說我們當中一位綽號「酒筲箕」的好朋友,因酒後駕駛而導致交通意外。雖未致於賠上性命,卻因是次意外令臉上留下了一條五吋長的疤痕,還電郵了照片給我。看後心中發毛,整夜不能入睡。
據醫學報告指出,揸快車所帶來的興奮,已容易令駕駛者的自制能力下降;倘若再加上酒精的影響,則加倍了忘我的程度。因為酒精內的乙醇,是一種可抑制中樞神經的藥物,酒精經小腸及胃部所吸納後,隨着血液送往肝臟。當肝酵素未能及時把酒精分解,酒精便會積聚體內,中樞神經被受破壞。雖然胃部通往腸處有胃瓣,可控制烈酒入腸速度,減慢吸收,令人不易迅速醉倒。但是,有些好勝之徒更喜歡將性質不同的酒類來個大兜亂,管它甚麼紅酒、白酒、啤酒、香檳和威士忌。正是人出酒、佢出命,來者不拒、見酒舉杯。要是這種人在酒後還要在路上開車的話,就有如一個流動炸彈,危害其他的道路使用者。
「酒精害人,開車前咪飲」,這句老掉了牙的宣傳句子,雖然在大時大節期間不絕於耳。其實在不同的媒介,均可見到或聽到這類警誡酒後駕駛所引致意外的廣告,而這些廣告亦從不同的渠道宣傳了其危害性。不過,仍然有許多人充耳不聞,正是你有你的苦口婆心,他有他的酩酊大醉。飲至醉醺醺依然馳騁馬路,以至釀成悲劇,後悔莫及。
「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酒後駕駛的的危害性,需要經常警惕,願各人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