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精神有問題的青年,去年十月致電聯絡一名在網上拍賣汽車的車主,兩人翌日出外試車途中,青年突然亮槍,訛稱受命買兇殺他,提議對方給他七萬,他便會「調轉槍頭」殺幕後主腦,幸而車主機警及時報警將他拘捕。該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勒索罪,案件延至下月六日,先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始判刑。
二十四歲被告黃家傑,被控於去年十月三日,勒索男子區學超(譯音)。
案情指出,男事主區學超自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在網上放售一輛私家車,至十月二日,被告致電表示有意買車,遂相約在翌日出外試車。兩人翌日下午開始試車,車行至銅鑼灣加路連山道時,被告突然問事主有沒有開罪他人,因為有人命他「買兇」殺他,並捲起外套亮出一支氣槍,向他表示自己持有真槍,令事主受驚。
被告又指,老闆給他二十五萬買兇殺事主,提議如事主出價七萬,他便會「調轉槍頭」,幫他幹掉主腦,還會容許事主分期付錢。事主受驚,感到無計可施,便同意駕車返跑馬地付錢給被告,事主在成和道見到巡警,便聲稱要下車提款。
被告見狀亮刀挾持事主下車,途中事主機警向警求助,被告逃走不及,遭警員當場制服,並在他身上搜出一支氣槍及一把三十厘米長的刀。被告在警誡下稱,妻子患心臟病,急需一筆醫藥費,遂以氣槍去偷車,他亦承認訛稱受命買兇殺人,持武器只是去恐嚇事主。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中一輟學後曾在聯邦酒樓任廚房,自○二年中起失業,警方搜查其寓所時發現他在一年前曾寫下一封遺書,相信他有精神問題,其母亦指被告曾兩度扼她頸,並有自殺傾向,現時每周接受兩次治療。被告早前因展示色情場所告示,被判緩刑,現違反緩刑令。
案件編號:DCCC12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