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脫衣 - 陶傑

白脫衣 - 陶傑

特首候選人接受親中政黨座談面試,其中一位熱門馮國經被對方評點「沒有資格」,因為他還擁有美國籍,應該快快放棄:「明天選特首,今天才放棄外國籍,就顯得很兒戲。」
確實是十分兒戲。因為「選」特首,要候選人還沒有當「選」的時候,先要放棄外國籍,這一條「規定」,是基本法裏根本沒有的︱︱基本法只訂明:特首必須是中國籍。成為特首,要經過就職宣誓才有效。宣誓就職之前,即使當「選」了,還不是特首,因此,完全可以帶着外國護照參「選」,落「選」之後,固然不必退回護照,當「選」後,也可以遲至宣誓前五秒鐘,完成退出外國籍的手續。
這才叫做法治。但共產黨很小器,他要玩殘候「選」人。想申請吃我這碗飯嗎?得要先脫光衣服才行。這碗飯我不保證給你,但你從排隊的一秒鐘起,就要先脫光。
平等的待遇本來應該是:你給我這碗飯,我才為你脫光。但共產黨說:不行,飯雖只有一碗,來排隊的十個人,要通通先脫光。最後,只有一個人脫得其所,因為只有他終於吃到了那碗飯,但其餘九個人,飯吃不到口,衣服白脫光,讓共產黨白白看了全相。
英美國家對待第三世界殖民地富有經驗,都讓人可以放棄英美國籍一次,留在本國,做一回土王,將來還要當英美國人的話,還可以領回。但一本護照領了又退,退了又領,也不叫人添煩添亂?

例如上次「選」過特首的國際商人吳光正先生,一定曾經放棄過外國籍一次。沒有「選」中,人家還要周遊列國做生意的,落「選」後,外國護照很可能早已領回了。但是十年後吳先生如果還想再「選」,外國護照可還要再放棄一次,而且該甚麼時候放棄,是宣布參「選」前三天、三個月,還是三年,還要親中政黨的主席滿意才行,放棄得太遲,小報告打上北京,說你愛國不夠誠意,胡錦濤眉頭一皺,默不作聲,結果還是「選」不中。任何人如果再「選」而再落敗,將來還想補領,就輪到英美移民官那邊翻臉:YouwanttobeChinese,orAmerican,orChinese,andthenAmericanagain,makeupyourmind,那就會受辱了。
因此,美國籍的馮國經表示不想當特首,是明智的。一本歐美護照,與一項所謂特首的職位,兩者之間的品味太懸殊了吧,何況一本外國護照,是個人尊嚴的問題︱︱史匹堡的小品《機場客運站》,電影一開頭,把在紐約機場偷渡的中國來客狠狠嘲諷了一番,這些備受歧視的人士,拿的是甚麼護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