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本利
特區政府上月底終於發表諮詢文件,諮詢公眾有關二○○八年後電力市場發展方向的意見。
很奇怪,諮詢文件發表後,首先對政府有意改變遊戲規則表達強烈不滿的並非港燈,反而是中電。中電常務董事阮蘇少湄警告,倘若更改規管機制會削弱中電的服務水平,無法讓股東獲得適當回報,公司均會強烈反對。
政府將發表諮詢文件的日期一拖再拖,從原先計劃在○三年進行諮詢,一再押後至今年初才進行第一階段諮詢,到年底又要進行第二階段諮詢,之後才制訂改革方案。倘若要為改革規管模式而進行立法,或者要成立監管機構,恐怕已是○七年了,其時政府自然會以時間緊迫為由,只能將現有計劃修修補補,再延長多一段時間便作罷。
既然政府沒有決心進行改革,中電又何須高調作出回應,擺出強硬姿態。而事實上,中電列舉的反對改革理由,根本和公司高層過去的言論和行為並不一致,前後出現很大矛盾。
九六至九九年,中電的龍鼓灘發電廠新機組相繼投產,適逢電力需求增長大幅放緩,中電的後備電量高達70%,是世界一般水平的三倍。審計署曾經發表報告,保守估計,中電用戶三年間為此而要多付三十多億元電費。
當時港燈正籌劃興建新電廠,中電於是建議向港燈輸送三百兆瓦電力。中電認為,只要將現時三條連接兩電的海底電纜的其中兩條,用作供電,保留一條作為緊急用途已足夠,這不會損害兩電的供電可靠性。
中電提出的方案可以令公司的後備電量降低,又可以押後港燈興建新電廠的日期,並且願意和港燈分享售電收益,本應是個雙贏的方案。但最終政府和港燈沒有採納中電建議,批准港燈興建新電廠,令港島區的用戶承擔額外費用。
因此,中電早已提出兩電聯網售電,不會影響供電可靠性的建議。事實上,中電不但在八一年起和港燈聯網,更早於七九年便主動向廣東省提議聯網,售電給內地。之後在八十年代中,中電更參與大亞灣核電廠計劃,承諾購買大亞灣七成的發電量,經過龐大輸電系統輸送到香港。過去二十多年,兩電便透過兩地的聯網系統,在緊急時互相支援,非緊急時互相售電減省成本。聯網系統不但沒有削弱中電的服務水平,反而大大提高供電的可靠性。
過去幾年,中電高層一直說對○八年以後的電力市場發展保持開放態度,過去更揚言早已精簡人手,預備迎接電力市場開放。現在政府發表一份沒有實質內容的諮詢文件,中電卻反應強烈,表現與之前的開放態度成了強烈對比,實在令人感到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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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