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貪官拿公款行賄

八成貪官拿公款行賄

據檢察機關對賄賂案件所作的統計顯示,八成行賄者用公款行賄。公款行賄者往往趁領導班子變動、紅白二事、節慶日子或「評比先進」等時機,向上級行賄,目的幾乎都是討好上級、打通關節、步步高升,這也是內地民眾所稱的「拿公款買官」。

「這是為公家辦事」
每當新舊領導班子更替之際,一些善於拍領導馬屁者,就會為自己的前途着想,有的給離任領導送禮,名曰「紀念」,更多的是大排筵席,為新領導「接風洗塵」。還有人以「方便工作」為藉口,超出規定,為領導購買房子,更換辦公室和車子等,但不管哪種花招,用的全是公款。
每逢領導家中有婚喪或節日前,一些掌握公款使用權的官員,就會趁機慰問或祝賀上司。
此外,部份官員為博取上司好感,會藉「評先進」等機會,將負責為上司評核的相關官員請出來,一晚往往就會花掉公款一萬多元。部份官員為了升官動用公款行賄後,還理直氣壯地說:「這是為公家辦事!」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