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和倉頡講理 - 古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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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欄說IhadfinishedmyhomeworkbeforeIwenttoPeter'shome(我做好家庭作業,才去彼得家裏)的had字可以略去,因為before一字已表明finishedmyhomework是在wenttoPeter'shome之前,不必用過去完成式hadfinished表示。根據這個邏輯,Iatesalmonlastnight(我昨夜吃鮭魚)一語,時間也說得很清楚,過去式動詞ate不就可以改為eat嗎?那恐怕不足為訓。
這位讀者的理論完全正確,但「before、after作連接詞(conjunction),過去式動詞可取代過去完成式」的原則,並非拙欄憑空創造,而是約定俗成的。請看《朗文當代英文詞典》before、after條下例句:(1)Isawherafewdaysbeforeshedied(她去世之前幾天,我見過她)。(2)ZimmermanchangedhisnameafterheleftGermany(齊默爾曼離開德國之後,即改了名字)。假如說這兩句必須用hadseen、hadleft才算正確,那等於否定英文慣用法。
Iatesalmonlastnight不可改用eat字,也是英文慣用法,你惟有遵從,不得質疑。說起來,中文動詞方便得多,無論是說過去、現在、未來,寫法一律不變。有學者認為,中文名詞、動詞等沒有變體(inflection),比英文、法文等進步;而英文、法文的變體沒有拉丁文那樣複雜,也是語文進化的表現。也許,有一天,沒有變體的Ieatsalmonlastnight會成為正確英語,但那應是我們身後的事。世界各地的倉頡都橫蠻得很,請不要跟他們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