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求免入住精神病院<br>病漢引《因父之名》自辯

上訴求免入住精神病院
病漢引《因父之名》自辯

【本報訊】以粗口辱罵警員、阻差辦公判入精神病院的一名精神病患者,昨在高等法院上訴時,展現驚人識見,除引用曾被拍成電影《因父之名》的著名冤案「GuildfordFour」,希望法庭不要判他入住精神病院,更指現行《精神健康條例》,可能會令正常人被長期拘禁,希望法庭一旦駁回上訴,也基於重大公眾利益,容許他上訴至終審法院。
該名因擔心受歧視而要求法庭下令傳媒不得報道身份的上訴人,昨在庭上批評負責撰寫精神報告的兩名精神科醫生,引用與他分開居住八年的父親所述,指他有精神病,漠視葵涌醫院已於○一年診斷他沒有患病,兼倉促完成報告,專業失德。
被判醫院令三個月的上訴人,指醫生獲《精神健康條例》賦予「沙皇式」的權力,理論上可以他需要治療為由,將他長期拘禁。「前蘇聯政府成日送政治犯去精神病院,我唔希望變成『GuildfordFour』、『BirminghamSix』冤獄(註:該十名男女被誣陷為愛爾蘭共和軍成員,在英國多處發動炸彈襲擊,造成共二十八人死亡,坐冤獄十五、六年後上訴脫罪)。」上訴人又引用英文諺語「通往地獄之路,都是好意鋪成的」,希望法庭不要「好心做壞事」。

無理辱罵警員
不過,暫委法官杜溎峰確信上訴人只是對病情缺乏認知,又指若他挑釁的不是警員,便相當危險,而擔心被長期拘禁,實屬過慮,故駁回上訴。上訴人於去年一月二十六日,在荃灣遇上他憎厭的一名軍裝警員,竟不斷以粗言辱罵警員,還叫途人圍着他,結果因阻差辦公被捕,裁判官認為上訴人受精神病影響,按醫生建議判醫院令。
案件編號:HCMA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