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一月跟蹤五名男子,發現他們沿途購入牛肉刀及水喉通等武器後,安排兩漢持刀進入佐敦道一幢大廈,擬打劫一名往打金工場的人士,探員及時制服兩漢,並在賊車上拘捕一名無牌藏有無線電收發機的同黨,其中兩名被告昨在高院承認串謀打劫,分判囚四年四個月及四年半。
首被告李燊(二十七歲),地盤工人;次被告何國豪(三十歲),任職酒保;第三被告李鴻暉(三十一歲),無業。首、次被告承認去年一月九日,串謀行劫一名不知名人士,第三被告承認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機,押後判刑。
案情指,探員案發日跟蹤五名男子,發現他們購入牛肉刀、膠繩索及水喉通等武器,其後首、次被告持刀進入佐敦道聯德大廈,匿藏十一樓防煙門,守候在場的探員隨即採取拘捕行動,制服兩人,同時在賊車上拘捕一名同黨,發現他身藏一部無線電收發機。
案件編號:HCCC1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