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底起實施 違例可被釘牌<br>全港食肆須聘衛生督導

五月底起實施 違例可被釘牌
全港食肆須聘衛生督導

【本報訊】本港經常發生食肆顧客食物中毒事件,食物環境衞生署昨宣布,為加強食肆衞生,全港持牌食肆須於今年五月三十日起,聘任衞生經理或衞生督導員,負責監督食肆安全及衞生情況,任何食肆違反規定,食環署有權吊銷牌照。有業內人士表示,新規定有助加強巿民外出用膳信心。 記者:張嘉雯、黃秋豪

根據計劃,所有可容納逾一百名食客的食肆及工廠食堂,樓面面積逾二百平方米的食物製造廠,以及處理高風險食物,如貝殼類食物,或生產食物供批發的食肆,須同時委派一名衞生經理及一名衞生督導員監督運作;其餘食肆則只須委任一名衞生經理或一名衞生督導員。

增加巿民信心
食環署副署長(環境衞生)李麗儀昨表示,東主可選擇向外聘請合資格人士或要求現有員工接受培訓;計劃實施後,若發現食肆沒有合資格衞生經理或督導員,便會向食肆發出口頭及書面警告,如半年內收到三次書面警告可被吊銷牌照。
衞生督導員職責包括巡查食物處所是否衞生,衞生經理更須負責監管食物處理流程,確保食肆內員工遵守衞生規則等。李麗儀估計,全港共需要三千三百名衞生經理及二萬名衞生督導員。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伍得良表示,有關措施可提升食肆衞生水平,長遠對飲食業帶來好處。現代管理(飲食)專業協會主席程基亦認為,措施能增加巿民外出用膳信心。聯邦酒樓集團業務經理王士培表示,酒樓年多前已主動設立衞生經理及衞生督導員職位,全部是由酒樓現職員工再培訓,「我自己都有衞生經理資格,知道點樣防止生、熟食物交叉感染。」

張宇人表遺憾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則對新規定表示遺憾,認為此舉增加業界經營成本,無助食肆改善衞生。他建議食環署可到食肆親自教育員工加強衞生方法,而非只是懲罰食肆。
現時有十二所大專院校和培訓機構提供衞生經理課程,上課時數為十六至二十小時,學費約八百至一千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