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護衛稱被誘騙辭職

21護衛稱被誘騙辭職

【本報訊】再有政府合約承辦商被指壓榨員工。二十一名受聘於一間護衞公司的護衞員,投訴公司誘騙他們簽署自動離職信,令他們在合約屆滿後不獲發遣散費及代通知金,估計涉款共約二十萬元。員工昨指摘批出合約的食物環境衞生署監管不力,並到勞工處報案。

追遣散費代通知金
該批護衞員負責管理上環市政大廈,現已獲新承辦商聘用。數名員工代表昨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等,與食環署中西區環境衞生總監曹國安開會。他們指舊公司因合約將屆滿,故於上月五日要求他們簽署自動離職信,承諾再度投得合約時,會撕毀離職信。
不過最後該公司未能投得合約,員工指公司以他們簽署了自動離職信為由,拒發遣散費及代通知金,他們不滿食環署監管不力。食環署代表曹國安則解釋說,署方只監管服務質素及承辦商是否如實發薪,勞資糾紛要由勞工處處理。王國興認為,食環署有不可推卸責任,而同樣問題已為數不少。本報昨致電被投訴的警衞公司,未能找到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