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shingtonDC這寫法很常見,DC代表甚麼?
DC是DistrictofColumbia,即哥倫比亞特區,位在美國東岸,是美國首都華盛頓(Washington)所在地,地區界線和首都相同,由國會直轄,不隸屬美國五十州任何一州。DC讀作['di:'si:],不必全名唸出。美國西北部有華盛頓州(theStateofWashington),此外加州、印第安那州、喬治亞州、愛荷華州、德州等等都有叫Washington的市鎮。為免混淆,美國首都華盛頓就叫WashingtonDC,例如:WashingtonDCisthemaintargetofterroristattacks(美國首都華盛頓是恐怖襲擊的目標)。
Whenweeatfishballsathomeandineateryplaces,fishballsarealwayseatenlightlycookedfortexture這一句該怎樣翻譯?「當我們在家中或餐館享用魚丸時,魚丸一般都是僅煮熟而已」這翻譯,未能譯出fortexture二字。
英文原句其實頗為拙劣:weeatfishballs和fishballsareeaten詞、義都告重複,應該略去其一:Athomeandineateryplaces,fishballsarealwayseatenlightlycookedfortexture。
至於翻譯,lightlycooked即「稍為煮煮」,不等於「煮熟」;eateryplaces泛指「食肆」,不一定是「餐館」;texture是「結構」,這裏指「質感」或「口感」。全句可翻譯如下:「在家裏或食肆吃魚丸,一般只是稍為煮煮,以免破壞質感。」近年「享」字流行,連南亞海嘯災難的痛苦經歷都可以「分享」,所以我改「享用」為「吃」,給「享」一個休息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