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處延誤檢控 被轟官僚混帳<br>涉騙大學助學金父母囚四月

資助處延誤檢控 被轟官僚混帳
涉騙大學助學金父母囚四月

【本報訊】理工大學一名男生及其雙親,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虛報收入及資產騙去十二萬元助學金,即使案件東窗事發,辦事處以「內部程序」為由繼續發放助學金,男生雙親在案件揭發近二十八個月才被帶上法庭。裁判官認為不能輕判雙親,由於檢控延誤,可視作減刑因素,昨判夫婦各入獄四個月。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辦事處做法官僚混帳。 記者:戴國輝

裁判官郭偉健斥責男生雙親擁有資產近五十萬元,兩名被告其實有能力負擔兒子的教育費,卻出於一時貪心蓄意隱瞞資產而犯案。郭偉健認為騙取政府助學金某程度上與騙綜援一樣,公帑應該善用,給真正有需要的人使用,不應被人中飽私囊,而騙取政府助學金及貸款的案件難於揭發,法庭應給予外界一個明確訊息,法庭絕不會輕判他們,需判處即時監禁。
  
辦事處應加強抽查
郭偉健亦批評學生資助辦事處檢控延誤,處方明知被騙而不立即終止助學金,卻以「內部程序」為由,指處方需要調查一段時間,而繼續向被告發放助學金。郭偉健不禁感歎地說「如果冇機制,我還可說成是人為疏忽,然而,如果這就是所謂機制,係一個好大的問題、一項嚴重錯誤。」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亦批評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做法不辨是非,表現官僚僵化,「明知佢呃你仍畀錢佢係你混帳」。張認為學生資助辦事處需加強抽查申請個案,嚴格執法,才可生阻嚇作用。
兩名被告為曾錦良(四十六歲)及妻子林惠雲(四十四歲),兩人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其在理工大學念書的二十三歲兒子曾意明則獲撤銷控罪。
辯方求情時指,○二年九月學生資助辦事處職員進行家訪發現申請個案有可疑,男生於同月下旬寫信向辦事處職員和盤托出,承認父母虛報收入,父母更表示可立即償還款項,兩人為表示悔意,已償還所有欠款。

隱瞞近50萬元資產
案情透露,男生與其父母在○一及○二年申領助學金及貸款時,隱瞞近五十萬元資產,夫婦倆不單止年薪「報細數」,更隱瞞逾二十萬元存款及價值十多萬元的股票,兩年來成功申領十二萬元助學金及貸款。
裁判官郭偉健更指,現時並沒有騙助學金的判刑指引。資料顯示,○一年一對夫婦隱瞞擁有巨資,向學生資助辦事處騙取八萬多元貸款,夫婦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另案一名母親隱瞞擁有三十萬元定期存款及一半杏花邨物業業權,則被判罰款六萬元。
案件編號:KTCC1102/05

早前獲撤銷控罪的理大生曾意明,其雙親則被判入獄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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