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同事布局勒索 事敗被勸服自首<br>美人計擄富家子2漢判囚

舊同事布局勒索 事敗被勸服自首
美人計擄富家子2漢判囚

【本報訊】曾任娛樂公司藝人經理、父親為玩具商的富家子,其家財遭娛樂公司三名前同事垂涎,設局綁架勒索二百萬元贖金,藉詞傾生意誘往深圳,安排歡場女子闢室尋歡後,富家子險遭哥羅芳迷暈,其後勸服對方返港自首及供出同謀。有份參與的兩名前同事昨在高等法院因串謀綁架罪名,分別判監五年及六年半。 記者:梁瑞珮

兩名被告為劉嘉賢(二十五歲)及葉沛基(三十歲),承認串謀綁架罪,指他們於○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十二日,串謀在違反曾仲邦(二十一歲)的意願下將他強行禁錮,意圖取得換取釋放曾的贖金。同案原牽涉另一人陳智隆,早前已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獲釋。

頂證同謀獲減刑
法官彭鍵基判刑時指出,綁架是嚴重罪行,雖然受害肉參沒有遭長時間禁錮,家人也沒受恐嚇,但被告們確有將綁架計劃付諸實行,計劃失敗只因受害肉參未遭制服。
法官指,被告劉嘉賢願協助警方調查,又肯頂證同謀,令被告葉沛基繩之於法,故給予額外減刑,判監五年;而被告葉沛基雖沒有參與制服受害肉參,卻是綁架計劃的導演、幕後主腦,也非立即認罪,遂判以較高的六年半監禁。
案情指出,兩名被告及陳智隆於○三年間先後在同一間娛樂製作公司工作,因此認識擔任藝人經理的曾仲邦,更得知他的父親經營玩具生意,家境頗富裕。三人於同年十一月開始計劃綁架曾,圖向其家人索取二百萬元贖金。
案發期間,陳藉詞商談生意事宜,誘曾跟劉到達深圳,先到卡拉OK玩樂,各自帶一名伴唱女子闢室尋歡。至翌晨六時,劉以預先準備的手襪及哥羅芳,試圖將熟睡中的曾迷暈。然而,曾醒來反抗,劉遂將綁架計劃告知曾,曾游說劉回港自首,並供出同黨。
案件編號:HCCC33、1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