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民主黨物品 地鐵要求分擔責任<br>紙牌傷眼司機向地鐵索償

屬民主黨物品 地鐵要求分擔責任
紙牌傷眼司機向地鐵索償

【本報訊】四十二歲的士司機兼業餘攝影師○○年立法會選舉日,指遭地鐵站口拉票的民主黨助選團揮動宣傳紙牌刺傷左眼,幾近完全失明,現雖恢復部份視力,亦無法如常工作。前司機昨興訟向地鐵公司索償逾一百萬元,而地鐵則指民主黨亦應分擔責任。 記者:黃詠鍶

事發○○年九月十日晚上,原訴人鄧種來昨作供時表示,他當晚八時許乘地鐵返回黃大仙寓所,從該站A出口樓梯走往地面時,看見數名民主黨助選團站在該出口,正在揮動印有當時的候選人司徒華及李華明名字及肖像硬紙牌,他小心翼翼側身走過,希望避開紙牌,但仍被其中一塊紙牌的角刺中左眼。

攝影質素受損
鄧立刻以手掩着眼睛,返回地鐵站向職員求助,地鐵職員遂到該出口勸喻民主黨助選團離開,並為鄧報警及召喚救傷車,其後證實鄧的左眼角膜受損及玻璃體出血。由於意外後視力受損,鄧無法繼續的士司機行業,亦無法在婚宴等場合擔任業餘攝影師工作,令他損失每月約一萬五千多元收入。他曾打算當全職攝影師,意外後卻令他的攝影作品質素大不如前,亦令他無法實行攝影師計劃,對經濟甚至家庭生活造成極大打擊。
「因為我賺唔到錢,所以同妻子關係變壞,我也曾諗過燒炭自殺!」現時獨居及依靠綜援維生的鄧種來,已跟妻子分居,一對子女亦交由妻子照顧。意外前原來他活躍於社區,曾出任所住大廈互助委員會主席,及一些慈善節目在黃大仙區內籌款的總代表等,但事件後他不想見人亦再沒參與有關地區工作,並需接受精神科治療。

要求賠償100萬
鄧現就意外對他造成的損失,向地鐵公司追討逾百萬元賠償,由於地鐵指民主黨亦應分擔責任,故民主黨遂同成為案中被告。案件今日續假區域法院審訊。
案件編號:HCPI9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