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一名農村女子,十年前誤嫁盜賊,誕下兩女後,因窩贓罪下獄。出獄後女子到深圳打工,被惡漢強姦「霸佔」,還經常虐待母女倆,她忍無可忍,將惡漢殺死而被通緝,從此帶着年幼的女兒流浪天涯,穿越陝西、安徽、河北等四省十三縣,先後十多次被強姦。
女事主楊靈芝,四十一歲,河南省遂平縣。二十一歲那年,她愛上了鄰村一個會彈結他的男子,婚後才知道丈夫原來是個盜賊,但後悔已晚,並分別在八八年及九一年誕下兩個女兒。女兒出生後,由於生活拮据,丈夫經常夜出偷竊,於九四年失手被擒,被判刑十年,楊靈芝亦因窩贓罪被關進監獄三個多月。
出獄後的楊靈芝交完罰款後,家裏一貧如洗。九五年初,楊隻身到深圳打工,詎料到埗第一天就被來自河南的惡漢張勇用獵槍指嚇,將她強姦。張勇為長期佔有她,將她的行李及身份證扣押,其後張勇帶着楊靈芝返回河南老家鄧州,翌年還將楊的小女兒接到鄧州。
不過,張勇動輒便打罵楊靈芝母女,她忍無可忍,用鐵棍將醉倒的張勇殺死,然後便帶着女兒浪迹天涯。餓了,就向人要碗飯吃;渴了,就到河溝裏捧口水喝;累了,就藏到樹林或爛窯裏棲身。一天傍晚,楊靈芝母女去到陝西省藍田縣,女兒餓得直哭,母女就在路旁的花生地裏拔花生吃。突然,花生地裏躥出一名獨眼壯漢,將楊靈芝推倒在地,罵道:「好哇!敢偷我的花生,就拿身子來賠!」她極力反抗,但還是被壯漢強姦了。女兒目睹過程,嚇得大哭,但楊怕暴露身份,不敢喊,更不敢報警。
母女倆從河南出發,輾轉逃亡到陝西、安徽、河北四省十三縣沿街乞討,八年間被姦了十多次。去年底,楊靈芝在河北省無極縣被捕,近日被法院一審判處死緩。經過八年顛簸離流的慘痛生活,楊靈芝終可以在監獄平靜地生活了。
河南《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