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銳
數年前,在香港有人提出應該學習西方國家,強迫所有罐頭及加工食品,包括花生醬、牛油、果醬、豉油、辣醬等,都加上成份標籤,譬如,飽和脂肪佔多少百分比,不飽和脂肪佔多少,蛋白質佔多少,纖維又佔多少等。當時有人反對,認為實行起來困難重重。結果一些外國進口的產品有成份標籤,但其餘大多數食品卻沒有;實行是否真的這樣困難?
事實並非如此。在美國,所有加工食品都要標明成份分布,包括在唐人街所買的食品。因此,在美國華埠所買到的東西,包括罐頭荔枝、花生糖、鳳梨酥、老婆餅,甚至有些歷史悠久的沖劑飲料(包括麥芽味及朱古力味產品),甚至麻婆豆腐醬等調味料,甚至用膠樽盛載的鮮豆醬,全部都標明成份分布。那些產品在香港也有出售。但為何其中一部份在香港發售時,卻換上沒有標明成份分布的招紙?
若說為產品詳細分析成份,可能會多加成本的話,現在,這個成本早已付了,分析已做了,為甚麼硬要用另一個版本的招紙?莫非背後有「難言之隱」,譬如有某些在香港勢力龐大的商號或商會,他們旗下的食品沒有外銷,(或產品質素不能通過某些國家的入口標準,因而沒有外銷),所以沒有製作成份分析;而為免尷尬,這些商號向其他商號施加壓力,迫使他們放棄成份標籤?
當然,以上所說的只是一種「陰謀論」,暫時沒有真憑實據支持,但是,在港有售的罐頭食品、加工食品沒有標籤,卻是怎樣也說不過去的事。或者,我們可以比較。香港很多藥膏、藥品都有註明成份,但那些成份究竟是甚麼,除了曾就讀有關專科的人外,應沒有太多人明白。但是,為了知情權,還是要寫。反而食物中的脂肪、蛋白質、糖份、纖維等,大部份人都能理解,而加工食品的消耗量亦遠超過藥品,卻沒有公開成份分析,怎叫人信服?而且,萬一有外國人在香港因久吃某種食品而致命,消息成為國際新聞,香港要成為「旅遊中心」、「美食天堂」的計劃,豈不毀於一旦?
為了增加市場透明度,讓各食品公平競爭,政府必須強制規定,所有加工食品列明成份,否則不准售賣。這樣,才能夠追上國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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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訪問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