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廣告真棒,少說已看過七百六十遍了,每當電視上播一遍,我還是忍不住又看一遍。
你見酒吧裏這個大塊頭貓着腰,不歇在冰桶裏翻呀翻,好一會兒,終於把他要的啤酒翻出來了,接着就拿着這瓶酒走到朋友那邊去。冰鎮的啤酒把他們的手都凍得抖個不住。不過兩個鏡頭,不光簡潔,還賣點清晰,加上用金曲作配樂,這個廣告我給它打滿分,儘管那啤酒我不愛喝。
常見很多廣告就是太多話,太多花巧,不知它要賣花還是賣瓜。廣告自有一套獨特語言,管它是一句口號,兩個鏡頭,都不能小瞧它。給商品取個好名,就是最基本的廣告。據說英國生產了一種叫MistStick的髮夾,在德國全沒銷路,只因Mist一字德語解作糞肥,另有垃圾的意思。那麼誰還要把大便往頭上放?
大陸以「熊貓」命名的商品,在阿拉伯和回教國家老不暢銷,非關品質,原來因為熊貓外貌像豬。「白象」牌電池在英語國家也不受歡迎,皆因WhiteElephant可解作昂貴無用的東西。改名「天鵝」之後,電池馬上賣出去了。
所以用動物給成衣命名和設計廣告,哪能不格外當心。Goat可解作色鬼,Cuckoo可解作瘋子,誰要穿色鬼和瘋子的衣服?可見「廣告」實在點止兩字咁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