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驚覺,這五年來自己一直在「一腳踏幾船」,左擁右抱,對忠心耿耿的女友其實是很不公平的。於是,他坦白地告訴女友真相,讓她自己決定去留。她知道後,狠狠的摑了他一巴,然後,頭頂冒着煙,氣沖沖的走了。
這個驚覺,恰好出現在他抑鬱之時。那是巧合嗎?
抑鬱有時很奇怪,它會叫人知錯知罪,也會叫人陷入內疚的深淵。這些內疚,可能是有原因的,有理由的;也就是說,是情理兼備的。當然,內疚也有可能是無辜的,過份的,誇張的,不成理由的。在精神病理學(psychopathology)來說,這是一種morbidguilt,屬於病態的一種。在他處於正常的心理狀態時,他不會覺得自己是錯;只有在他抑鬱的當兒,他才驚覺自己的行為是錯的。當他不再抑鬱時,他又覺得自己沒有甚麼不妥。
大家千萬不要把信仰中的認罪悔改和morbidguilt混為一談,它們完全是兩碼子的事,風馬牛不相及。不是要等到抑鬱時人才會認罪、悔改和信主的。信主是一種靈魂的悸動和契合,是聖靈在作工,和抑鬱沒有直接關係。至於抑鬱時是否容易接受耶穌一點,答案是否定的。抑鬱時人通常想着自殺和感到絕望,並不容易在這個時候接受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