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案滯留台灣一年

涉行賄案滯留台灣一年

林百欣一生刻苦辛勞,但對他的精神及健康帶來最嚴重打擊的,相信是九七年他被捲入台灣一宗行賄當地官員的案件。當時年逾八旬的林伯,被台北當局拘留、檢控,最後被法院判刑。他以破紀錄的四千萬台幣(約一千萬港元)高額保釋金交保返港,至去世前仍不斷上訴,案件昨日隨着他的逝世卒告一段落。台北法院昨表示,當初具名保釋他的人,可到法院取回保釋金。

怒指「被人出賣」
逾七年的官司折騰,令林百欣身心俱疲。案件在九七年十二月曝光,台北警方在中正機場高調拘捕準備離境返港的林百欣,指他在一宗土地舞弊案中,涉以逾二億台幣(約五千萬港元)行賄台北官員。他因此被禁止離境長達一年。本報記者曾多度赴台採訪他的官司,他大吐苦水說自己精神壓力很大,既要兼顧香港公司的業務,又要長期與律師商討官司細節。
滯留台灣期間,林伯位於九龍塘的豪宅遭爆竊;亞視股權又屢起紛爭,他在台灣簽約出售自己一半亞視股權,但後來又怒指「被人出賣」。每次與記者談及訴訟問題,他都顯得氣憤難平。跟隨他多年的台灣私人司機也曾對記者說,林百欣在這一年間消瘦不少,晚飯過後往往疲態畢露。
當年林百欣為了返港而四出奔走,曾去信特首董建華,轉折聯絡北京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再向大陸海協會反映,至九八年底才獲准保釋回港。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