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醞釀多年的公立醫院標準藥物名冊終於面世,醫院管理局公布共有七十三種公立醫院採用的藥物,以後或須病人自費購買,包括部份抗癌藥、降血壓藥及減肥藥等。有病人組織、前線醫生及立法會議員均批評有關做法造成混亂,擔心執行上存在困難,並造成病人與醫生之間出現爭拗;而不將極昂貴藥物放入名冊也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記者:陳倩雯
醫管局於本月一日起開始諮詢公眾有關標準藥物名冊的意見,為期三個月,但名冊的內容卻在昨日才公布。名冊中包含一千二百七十三種藥物,當中一千零五十四種屬通用藥物,其餘二百一十九種藥物屬專用藥物,病人須在專科醫生授權下使用。病人使用以上兩種藥物須繳付標準收費,如專科門診每種藥物收取十元。
另有七十三種藥物不包含在名冊內,但當中四種藥物,包括干擾素、生長激素、治癌藥物「紫杉醇(Paclitaxel)」及每年藥費達十至二十萬元的胃癌藥「加以域(Imatinib)」屬安全網內藥物,即有經濟困難的病人可獲局方資助全數或部份藥費。
餘下的六十九種藥物,病人則要自費購買,包括二十六種抗癌藥、部份降血壓、降膽固醇藥、止痛藥膏,以及減肥、戒煙和生髮等與生活習慣有關的藥物。
醫管局專業事務及運作總監張偉麟昨在記者會上解釋,其中三十二種現須病人自費購買的藥物本由該局提供,這些藥物被剔出名冊,並非只因藥物的價錢昂貴,而是其成效也不特別顯著及病人有其他同類藥物選擇。
部份藥物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收費。醫管局標準藥物名冊委員會主席雷兆輝說,如抗癌藥「紫杉醇」用以治療卵巢癌時,只向病人收取標準收費;但治胃癌時因藥效不顯著,故須病人自費,但病人可申請資助;治乳癌則完全由病人自費,每月藥費約二至三千元,每個療程最少半年。另有三種治乳癌的藥物「安美達(Anastrozole)」、「來曲唑(Letrozole)」及「依西美坦(Exemestane)」在治療已擴散的乳癌時只收取標準收費;只用以延長病人壽命則須病人自費。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有關做法令病人感到混亂,「病人點識分病情去到乜階段,淨係知自己要畀錢,隔離床就唔使畀錢。」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批評,「如果病人因為冇食嗰隻藥而病發,責任喺邊個度?」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副會長佘達明也擔心,這會增加病人與前線醫生之間的摩擦,甚至法律訴訟,「最怕病人知啲唔知啲,同醫生爭拗有冇擴散、點樣診斷,最後可能會告個醫生㖭!」郭家麒及彭鴻昌又批評名冊的理念本末倒置,未有將最昂貴的藥物放在名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