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前日入稟高院,指《文匯報》刊登一篇內容涉抄襲《東方日報》於去年八月十九日出版題為〈被拒入境 特區護照蓋十字符號 父子探親扣英11小時〉報道,侵犯《東方日報》版權。
原訴人為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及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經營《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被告為香港文匯報有限公司,經營《文匯報》。
入稟狀指,被告於去年八月二十日在《文匯報》及旗下網站,刊登一篇報道,內容涉及抄襲《東方日報》在去年八月十九日出版的一篇文章,侵犯版權,同時違反《文匯報》早前簽署的誓章,遂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繼續進行侵權行為,並作賠償。
案件編號:HCA2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