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電器安全信箱:<br>充電器與電器電壓需配合

家居電器安全信箱:
充電器與電器電壓需配合

張先生的遙遠控制模型車配備原廠充電器。由於該充電器已損壞,張先生需使用另一充電器充電。但充電約半小時後,他嗅到充電器發出輕微燒焦味,並感到其異常高溫。
張先生查詢:
1.是否必須使用原廠充電器,為電器充電?
2.可否繼續使用該充電器為遙控車充電?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使用充電器時必須留意充電器的輸出電壓是否配合電器的輸入電壓。充電器的額定輸出電流/功率必須較電器的輸入電流/功率高,例如額定輸出電流為100mA的充電器,只可為100mA或以下充電電流的電器充電。
因此,若充電器的輸出電壓及電流/功率能配合電器的相關輸入值,並遵照說明書所載的指示充電,非原廠的充電器亦可使用。

電壓不配合產生高溫
2.根據張先生的資料,產生焦味及高溫情況可能是充電器與模型車電池的電壓或電流/功率不配合,導致充電器內部的電子零件損壞。為確保安全,張先生不應再使用該充電器。
若對家用電器安全有查詢,或懷疑有不符合安全規格家用電器在市面供應,請來信機電工程署電力法例部(銅鑼灣加路連山道98號),或致電機電工程署熱線28828011。
市民亦可瀏覽機電工程署網頁www.emsd.gov.hk ,獲取有關資料。

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等機電安全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意識,如對機電安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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